食品厂sc认证标准,食品厂sc认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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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厂sc认证标准,食品厂sc认证

2024-02-05 22:52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食品厂厂房SC认证要求是什么?

根据2020班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规定,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,需要满足下列要求:(一)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(二)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、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,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;(三)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(四)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;拓展阅读: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,食品生产者iso认证流程建议、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、主要生产设备设施、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,需要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,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报申请。食品生产者的生产场所迁址的,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。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,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,不再符合食品生产要求,需要重新办理咨询许可手续的,应当依法办理咨询。参考资料:

(一)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(二)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、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,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。(三)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(四)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1、企业决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(SC)无论在哪个省份,都必须有企业自己的生产场所,无论企业自己新建或者租赁。2、厂房选址: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易产生粉尘、有害气体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如垃圾堆、重金属冶炼厂旁边。3、厂房布局:厂房内车间布局应合理,具备所申证iso三体系认证应有的相关功能间,如原辅料间、生产加工车间、内包材消毒间(柜)、内外包装间、成品库、更衣洗手间、化验室;某些iso三体系认证还需要iso认证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,厂房布局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。4、厂房面积:每个地方厂房面积要求不一,如北京市对于厂房大小的硬性要求是使用面积不低于475平米。如重庆、河北等某些省份未对车间面积做明确规定。扩展资料:食品生产许可证(SC)认证咨询iso三体系认证资料及资质:(1)质量手册质量手册中必须有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、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、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、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。(2)其他资料作业iso三体系认证汇编、实验室管理手册、各部门记录资料、iso三体系认证外检报告、设备检定报告、供应商资质(、食品生产许可证、出厂检验报告、外检报告)、健康证、厂区周围环境平面图、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、工艺设备布局图等。参考资料来源:参考资料来源:参考资料来源:

罐头食品厂ISO22000程序文件汇编?

NO.|iso三体系认证iso认证流程建议|iso三体系认证编号|版本|编制/修订|审核|批准|发行日期|1|管理评审程序|DXC-01|B0|2|质量计划程序|DXC-02|B0|3|合同评审程序|DXC-03|B0|4|iso三体系认证和资料控制程序|DXC-04|B0|5|采购控制程序|DXC-05|B0|6|分供方评价程序|DXC-06|B0|7|顾客提供的iso三体系认证控制程序|DXC-07|B0|8|iso三体系认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|DXC-08|B0|9|生产计划和工序控制程序|DXC-09|B0|10|设备维护保养程序|DXC-10|B0|11|卫生管理程序|DXC-11|B0|12|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|DXC-12|B0|13|检验、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|DXC-13|B0|14|检验和试验状态程序|DXC-14|B0|15|不合格品控制程序|DXC-15|B0|16|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|DXC-16|B0|17|搬运程序|DXC-17|B0|18|贮存和防护程序|DXC-18|B0|19|包装程序|DXC-19|B0|20|交付程序|DXC-20|B0|21|质量记录控制程序|DXC-21|B0|22|内部质量审核程序|DXC-22|B0|23|培训程序|DXC-23|B0|24|服务程序|DXC-24|B0|25|统计技术程序|DXC-25|B0|26|验证控制程序|DXC-26|B0|27|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|DXC-27|B0|28|沟通控制程序|DXC-28|B0|29|碎玻璃处理程序|DXC-29|B0|30|木制品控制程序|DXC-30|B0|31|过敏源控制程序|DXC-31|B0|32|转基因控制程序|DXC-31|B0|33|撤回控制程序|DXC-33|B0|c.65.2.11.5.3.2QB4.5—25.3.2固定资产采购由总经理组织有

食品厂iso9001认证哪家机构快多少钱?

食品厂应该做的是ISO22000,食品质量管理体系。做iso9001价值不大

最快的也需要15周,那些小机构都能 满足,下面评论告诉你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。

质量管理体系手册-食品厂适用?

XXXXXX食品加工厂依据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10》《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编写TTX/QS -2010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版本:第A版持有者:分发号:受控状态:编制:审核:批准:2010-09-01发布2010-09-01实施xxxx豆业加工厂发布章节|标题|更改状态|对应QS审核细则条款|页码|1|颁布令|0P2|2|质量负责人任命书|01.1|P3|3|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图|01.1|P4|4|质量目标及质量目标分解|01.2|P5|5|岗位职责|01.3|P6~ P7|6|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|01.3|P8~ P9|7|生产场所(工作环境控制程序)|02.1~2.2|P10~ P11|8|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|02.1|P12~ P13|9|仓库管理制度|02.3|P14~ P15|10|生产设备管理制度|03.1|P16~ P17|11|人员管理制度|03.2|P18~ P19|12|技术标准|03.3|P20|13|工艺流程图|03.4|P21|14|iso三体系认证管理制度|03.5|P22~ P24|15|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|04.1~4.2|P25~ P26|16|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|05.1|P27~ P28|17|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度|05.2|P29|18|iso三体系认证防护工作程序|05.3|P30~ P31|19|检验设备管理制度|06.1|P32~ P33|20|检验人员任命书|06.1|P34|21|化验室管理制度|06.2|P35~ P36|22|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|06.2|P37~ P38|23|不合格品管理制度|0

sc认证怎么办理?

您好,申请SC认证需具备这些条件:1.营业执照复印件2.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

法律分析: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需要用原有的“QS”证更换“SC”证,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、标准,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,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,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,决定是否受理。县局行政审批中心对材料予以审核,编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,制作拟发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汇总表,签署审核意见,报分管局领导审批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法律分析: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、标准,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,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,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,决定是否受理。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理:1、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。2、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。3、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。4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开具加盖专用印章的《补正材料通知书》,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5、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;出具加盖县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《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》,送达申请人;做好受理登记,将申请材。6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制作加盖县局专用印章的《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》送达申请人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 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,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:(一)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;(二)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;(三)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;(四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;(五)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。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,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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